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步行街彩滨商场楼上的住户, 投诉步行街商铺48号“银为爱”商业营销严重扰民. 前天有投诉到步行街城管, 但我们查了2021年的新民法典, 相关的管理处罚权在公安局. 避免重复发帖, 这是原贴地址:http://cdbbs.cdyee.com/read-876673 -------------------- 如不方便看原贴, 我也可以提炼重点陈述: 1.该店在一楼, 我在三楼, 垂直水平线, 影响巨大, 并且正对我卧室 2.该店促销经营手段为手工敲打, 招揽顾客. 噪音大: 店面路段一楼到我三楼无一幸免, 最新测试是我去了四楼邻居家, 关闭卧室玻璃窗, 同样清晰规律高强度噪音 噪音扰民时间长: 每天, 9:00-21:00, 不间断,12小时,缝周末/节假日客流量大, 时间更长 3.噪音扰民事实真实确凿, 证据链完整 物证:我手机有视频, 有录音, 且将物证展示给城管工作人员, 他们认可噪音扰民事实, 认可我是被侵权方 人证:1.城管工作人员2.我楼上四楼的新业主和装修工人(当天共同参与噪音测试)3. 任何听力正常的路人4.原贴评论里知情的网友 通过查阅2021年的新民法典和相关噪音法条得知: 任何商业经营活动都禁止高音设备和其他高噪音行为来促销揽客(附图)那就更不用提什么时间段了 ⭐我的诉求: ⭐禁止步行街48号银为爱饰品店每天19点后敲打揽客噪音扰民 ⭐尽快对步行街所有商铺责任人进行普法宣传, 培训噪音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因为此次矛盾暴露了部分商铺经营者真的法律意识淡薄, 相关知识欠缺, 所以噪音扰民了毫无愧疚, 对法律法规没有最起码敬畏之心) 因为城管同志提醒我查了相关法条, 法律明文禁止此类噪音扰民行为的, 所以之前的诉求作废, 以本帖最新诉求为准! 感谢公安局网上信访工作人员! 下面是相关法条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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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2-13 15:08
帖内置顶 – – 2021-12-13 17:01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府坪派出所进行核查。 2021年12月13日11时许,府坪派出所社区民警前往银为爱对老板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做提醒。负责人表示在晚上休息时间不会采取敲打方式吸引顾客,并降低宣传使用音响的分贝保证不再扰民。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关注该区域的民生热点情况,加大对举报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巡查力度。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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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12-13 11:41
帖内置顶 – – 2021-12-13 11:45
收到常德论坛市民留言的关于“步行街商业门店噪音扰民”的投诉。步行城管理办公室已收悉您反应的情况并回复如下:您所反应的具体情况我办已知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诸如此类噪音污染问题应属于公安部门管理。但我办城管人员也会对门店业主进行督促规劝教育。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武陵阁商业步行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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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12-13 11:35
帖内置顶 – – 2021-12-13 11:4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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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12-11 18:09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9217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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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12-11 18:47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921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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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1-12-12 08:55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9270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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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12-12 08:55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9270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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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1-12-13 11:41
收到常德论坛市民留言的关于“步行街商业门店噪音扰民”的投诉。步行城管理办公室已收悉您反应的情况并回复如下:您所反应的具体情况我办已知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诸如此类噪音污染问题应属于公安部门管理。但我办城管人员也会对门店业主进行督促规劝教育。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武陵阁商业步行城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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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12-13 15:08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府坪派出所进行核查。 2021年12月13日11时许,府坪派出所社区民警前往银为爱对老板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做提醒。负责人表示在晚上休息时间不会采取敲打方式吸引顾客,并降低宣传使用音响的分贝保证不再扰民。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关注该区域的民生热点情况,加大对举报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巡查力度。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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